出版及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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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教工作者之根本 — 就是環境教育!

環境教育的歷史和發展

環境教育在現時絕對是應對世界環境問題的重要方法。然而,如要確切實施有效的環境教育以達其目標,就必須先對其有充分認識及了解。

由上世紀六十年代,Rachel Carson《寂靜的春天》一書出版後,環境問題開始引起了人類保護環境的關注,而1969年 Prof. William Stapp 發表於《The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Education》第一期,名為 The Concept of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的著作,則為環境教育奠定了基礎 (Stapp, 1969)。

在70年代,環境教育開始受到廣泛關注。根據《貝爾格萊德憲章》,環境教育的目標是「培育會察覺和關心環境及其相關問題的世界人口,並望全球人民均具有知識、能力、態度、動機和承擔去以個人和群體行動去解決現有環境問題和防止新的環境問題產生」。在1977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於當時的蘇聯第比利斯舉行了首次環境教育國際會議。66個成員國參與其中,並在會後簽署《第比利斯宣言》就環境教育的目標和指引詳細列明。

在80年代,環境教育的方向出現了變化。在1980年的《世界保育策略》中提及了可持續發展是一重要方向以解決世界環境和發展問題。這是首份文件將環境教育導向為可持續發展教育。直至1987年,《布倫特蘭報告》則列明可持續發展的定義為「既能滿足我們現今的需求,又不損害子孫後代能滿足他們需求的發展模式」。而在1992年巴西里約熱內盧舉行的聯合國地球高峰會議中,120位界領袖確定可持續發展教育的重要性,並將其列在《21世紀議程》之中。

環境教育及可持續發展教育

可持續發展教育強調環境和發展問題的關係,而同時亦著重教育大眾以全觀的視野和批判思維去應對這些問題。雖然如此,但在此需要強調其實環境教育和可持續發展教育是沒有明確的分界。它們兩者都是在同時發展的體系而相互關連的。根據Filho(1996) (圖一)所指出的環境教育實用性質,可持續發展教育其實是源於和傾向聚合於環境教育的。所以,環境教育和可持續發展的方法其實是相容互通的。

圖一 環境教育實用性質(Filho, 1996, p.189)

環境教育的方法

推行環境教育的方法包括由Lucas (1979) 所提出的三個取向:認識環境 (education about the environment)、在環境中學習 (education in the environment) 和環境行動 (education for the environment)。

認識環境著重於知識的傳遞和吸收,及解決環境問題的技能。這取向主要倚重專業的科學知識和各種科技發展以解決環境問題。

在環境中學習在於利用戶外環境作為學習場地,環境可作為一熟悉而相關的資源以作教育用途(Gayford, 1991, p. 74),而當個人置身於環境,特別是大自然中,更可建立個人對於環境的認識和關注與地方感。而這是以個人經歷為中心並透過戶外教育去實施(Plant, 1998; Tilbury, 1995) 。

環境行動強調建立解決世界環境和發展問題的責任感。這是一種行動為本的取向,首要是培養改善環境的行為。這取向著重社會上不同人士的賦權,因為這可以改變現有社會權力結構以應對環境和發展問題 (Plant, 1998)。

因為這三種取向均有好處,所以,無論是環境教育或可持續發展教育,三種取向都需要運用得宜以互補不足 (Ballantyne & Packer, 1996; Gayford, 1991; Lee & Williams, 2001; Palmer, 1998; Tilbury, 1995)。而包含認識環境、在環境中學習、環境行動三種取向的稱為「三重方法」,而這「三重方法」亦是現今推行環境教育最重要的方法 (Tilbury, 1995)。

環境教育在香港的實踐

李子建教授於90年代的研究指出,香港的學校環境教育停留在認識環境(Lee,1997)。而我的研究亦發現,現時本港學校環境教育比二十年前沒有多大改變,仍然是以知識層面為主(Ma,2019)。而因現時環境教育未能在正規課程主流化,所以亦難以為社會帶來一個整全及根本性的轉變。

現時有不少環境政策出台,當中亦投放不少資源以「政策及項目為本」的宣傳及教育工作作配合。雖然可能在短時間內見到轉變,但成效卻不長久。反之,教育如能有效地在學校及社會以「三重方法」實施,轉變或許較慢, 但成效卻是深遠。

因此,香港的環境教育有不少可以改進的地方,而香港環境教育的發展及推行,便是我們香港戶外生態教育協會,作為專業環境教育團體的首要目標。而要推動本港環境教育,我會強調四大面向:
(一)戶外環教於正規課程主流化;
(二)環教人才培訓及專業化;
(三)環教研究恆常化;及
(四)加強本地環教交流及團結力量。

當然,要推動環境教育,除了有方向以及盡力做好自己,包括做好每一個課程及活動之外,還需要實質可行的建議及辦法,更需要眾人支持。因此,環境教育倡議是本會的重點工作,並希望可以透過不同層面,包括政策及管治、課程、學校、教師培訓、研究、與外間協作等,提出不同路向,讓社會各界共同努力。

如於2019年,本會便促成了香港首份就環境教育的聯署聲明,並獲一共18間機構(包括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另外發信)以及12位學者及前輩支持。聯署聲明的重要,除了推動政府推行環教及其在正規教育的主流化,更加的是,訂立了一個共同及清晰的環教方向,在未來逐步,共議共創,令香港環境教育,愈做愈好,更見成效。

參考文獻:

  1. Ballantyne, R., & Packer, J. M. (1996). Teaching and learning in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Developing environmental conceptions. The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27(2), 25-32.
  2. Filho, W. L. (1996). Furthering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In W. L. Filho, Z. Murphy & K. O'Loan (Eds.), A Sourcebook for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A Practical Review based on the Belgrade Charter (pp. 182-195). New York, N.Y.: Parthenon Pub. Group.
  3. Gayford, C. (1991).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a question of emphasis in the school curriculum. Cambridge Journal of Education, 21(1), 73-79.
  4. Lee, J. C. K. (1997).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in Schools in Hong Kong.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Research, 3(3), 359-371.
  5. Lee, J. C. K., & Williams, M. (2001). Researching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in the School Curriculum: An Introduction for Students and Teacher Researchers. International Research in Geographical and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10(3), 218-244. doi: 10.1080/10382040108667443
  6. Lucas, A. M. (1979). Environment and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Conceptual issues and curriculum implications. Melbourne, Australia: Australian International Press and Publications.
  7. Ma, K. K. (2019). Proposal for Hong Kong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Hong Kong: Outdoor Wildlife Learning Hong Kong. Available here
  8. Palmer, J. (1998).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in the 21st Cnetury: Theory, Practice, Progress and Promise. London: Routledge.
  9. Plant, M. (1998). The Challenge for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Dereham, Norfolk: Peter Francis Publishers.
  10. Tilbury, D. (1995).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for Sustainability: defining the new focus of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in the 1990s.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Research, 1(2), 195-212.
  11. Stapp, W. B. (1969). The Concept of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The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1(3), 31-36.
【文:馬昀祺博士】